要財產公正還是要相親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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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日期:2008-09-09 19:07 評論:0 點擊:1698
要財產公正還是要相親相愛?
王先生婚前經商多年,婚前花費大約200萬元人民幣在北京市東三環附近購得高檔住宅一套。現在王先生想與女友結婚,朋友建議其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但王先生很矛盾,怕傷了女友的心,不知道該怎么辦? 律師回復: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人們越來越懂得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目的是使夫妻婚前財產更明確化、規范化,避免婚后因財產發生糾紛而產生不愉快現象,雖然它對人們傳統的觀念會產生一定的沖擊,但不可否認它在穩定社會、促進家庭成員間的和睦團結中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因此,我們需要正確認識婚前財產公證的意義和存在價值,可盡量防止因礙于情面等傳統思想不去公證而導致日后發生的各種問題和麻煩。
回復人: 北京律師在線 2008年01月04日 16:32
您好,根據對您提供的基本事實的了解,并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本律師事務所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你婚前購得的高檔住宅原則上仍為你的個人財產。
此外,根據《公證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我國公證實行自愿原則,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婚前財產公證屬于自愿公證事項范圍,是否申請公證由當事人決定。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人們越來越懂得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目的是使夫妻婚前財產更明確化、規范化,避免婚后因財產發生糾紛而產生不愉快現象,雖然它對人們傳統的觀念會產生一定的沖擊,但不可否認它在穩定社會、促進家庭成員間的和睦團結中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因此,我們需要正確認識婚前財產公證的意義和存在價值,可盡量防止因礙于情面等傳統思想不去公證而導致日后發生的各種問題和麻煩。
1樓: 北京的域女士 2008年02月03日 10:21
婚前財產即使不公證,到了離婚的那一天也是屬于原來擁有者一方的,不會因為婚姻關系而同屬于雙方,只有婚后的財產屬于共同所有,對不對呢,我認為是這樣的.
同時也支持婚前財產公證!
2樓: 上海的♀女士 2008年02月03日 11:46
這事早說比晚說好,就從個人感情上來說,也是尊重對方的一種體現.
3樓: 上海的平先生 2008年02月03日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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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北京的黃先生 2008年02月04日 08:51
我認為婚前財產單純從法律角度來說,是沒有必要做公正的。因為即使面對離婚要做財產分割那么分割的對象也僅僅為婚后財產。所以單純從法律角度來講,只要保存好財產隸屬的證據,即使在面對離婚時也可以保留自己的婚前財產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面對離婚財產的分割,往往還是比較復雜,主要是雙方會在財產的歸屬以及是否屬于婚后財產上各執一詞,所以歸根結底還是要保留好財產所屬,以及財產獲得的時間的證據。
最后,還是祝愿您婚姻幸福美滿,不要面臨上述問題,哈哈!
5樓: 杭州的Co 女士 2008年02月08日 17:56
我認為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是正確的選擇啊,我有一個同事就是這樣的,如果你們兩個是真心相愛的所以你就別怕她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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